導盲志工--個案申請須知
2015-0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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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盲方案視障者服務申請須知
※服務對象:
1.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之視覺障礙者。
2.領有本市核(換)發或註記之視障手冊或合併有視障之多重障礙者。
3.實際居住家中,未接受任何機構安置者。
4.家中為低收入戶、單親家庭或主要照顧者逾65歲之身份為優先申請。
※服務內容:
1.陪同外出購物 (ex:採買日常生活用品、生鮮食材等)
2.陪同休閒活動 (ex:體適能活動、有助於身心健康之活動等)
3.陪同參與社區化活動 (ex:參加藝文活動、朋友聚會等)
4.其他行政協助 (ex:報讀文件內容、至銀行辦理事情等)
※相關規定:
1.欲申請之個案可電洽致本會登記申請,經本會評估是否符合服務內容後需填寫個案服務申請表,且需提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以利本會做後續作業。
2.個案每次申請服務時數得超過3小時,一週申請次數上限為3次。
3.個案視需求於三天前向本會提出申請,以利本會安排志工派案。
4.服務範圍以大台北地區為主。
5.志工與個案間不得有金錢借貸及其他越矩行為,行為不當之個案立即取消服務申請資格。
※受理申請報名: 於104年3月起開始接受個案報名,請以電話洽詢報名。
市盲會
地址:103台北市南京西路18巷8-3號2樓
e-mail:a2558500@52.hinet.net
聯絡窗口: 02-2558-5000#17